《使用者協議》

上次修改時間:2026年1月30日


立協議書人


消費者(以下簡稱「甲方」,請依會員註冊流程填寫)


香港菲尼克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ONG KONG PHOENIXGAME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以下簡稱「乙方」)

電子郵件:service@kritika.hk

地址: FLAT/RM 902 QUALZPAK TOWER 121-122 CONNAUGHT ROAD WEST HK

官網:https://www.kritika.hk/


歡迎您加入會員並使用香港菲尼克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所提供之各項會員服務。為保障您的權益,在您按下「我同意」之按鍵前、請確認已經詳細審閱並瞭解本同意書的所有條款,並願意完全遵守本同意書與乙方相關之遊戲管理規章。

第一條 法定代理人

甲方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者(未滿十八歲)或無行為能力人,本協議訂定時,應經甲方之法定代理人(如:父母、監護人)在其陪同下共同詳閱、瞭解本同意書與乙方遊戲相關之遊戲管理規章內容,並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始得進行 ; 如甲方未在法定代理人陪同下詳閱、瞭解並同意遵守本同意書及其相關規章內容,請立即停止使用乙方所提供之各項服務。 若有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未由法定代理人代為付費購買點數致生法定代理人主張退費時,法定代理人得依官方程序,備妥證明文件並提出申請,經乙方確認後,退還消費者未使用之遊戲費用。

乙方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以中文明顯標示,若甲方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除應符合第一項規定外,並應於甲方之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協議之所有內容後,方得使用本遊戲服務,本協議條款變更時亦同。乙方不得代表任何其他人或其他法人建立或使用帳號、使用任何服務,或作商業用途。

第二條 協議適用之範圍

乙方提供甲方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及其他相關服務(以下簡稱本遊戲服務),甲乙雙方關於本遊戲服務之權利義務,依本協議條款之約定訂之。

第三條 協議之內容

以下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與本協議條款具有相同之效力:

一、乙方有關本遊戲服務之廣告或宣傳內容。

二、計費制遊戲之費率表及遊戲管理規則。

本協議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甲方有利之解釋。

第四條 名詞定義

本協議之名詞定義如下:

一、游戲程式:包含可於行動智慧裝置及 / 或電腦終端上,透過用戶端、輕量用戶端、應用程式、網頁、雲端遊戲,或未來出現之其他形式運行的對應版本;亦包含與該等遊戲軟體相關的更新檔、升級程式、修補程式、資料片等內容。同時,可能涵蓋相關的網路伺服器、網站(包括但不限於該遊戲的官方網站或官方論壇)、電子媒體、印刷品或電子文件等。

二、遊戲服務:指乙方提供予您、且與前述乙方遊戲軟體相關之各項線上營運服務,並包含乙方遊戲軟體本身。

三、增值服務代幣:指乙方為滿足玩家於乙方遊戲服務內之正常交易與交流需求,所設計之虛擬道具;玩家可透過港幣、新臺幣等貨幣兌換之方式取得,可用以兌換遊戲內指定之各項增值服務,且僅限於特定遊戲中使用及流通。

四、遊戲歷程:係指自甲方登入本遊戲起至登出本遊戲時止,電腦系統對甲方遊戲進行過程所為之紀錄。

五、外掛程式:係指非由乙方提供,以影響或改變乙方網路連線遊戲運作為目的之程式。

六、網路連線遊戲:係指甲方透過電腦、智慧型裝置或其他電子化載具,連結網際網路至乙方指定之伺服器所進行連線遊戲。但不包括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所稱電子遊戲機、單純區域連線或其他無需透過網路連結遊戲伺服器之遊戲服務。

七、遊戲網站:係指由乙方為提供本遊戲服務所建置之網站。

八、遊戲管理規則:係指由乙方訂立,供為規範遊戲進行方式之規則且不影響雙方協議上之權利義務者。

第五條 服務範圍

一、本協議所提供之遊戲服務,係由乙方指定之伺服器,讓甲方透過網際網路連線登入進行本遊戲服務。但不包括甲方向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業者申請接取網際網路之服務,及提供上網所需之各項硬體設備。

二、甲方同意成為會員後使用之各項會員服務,其各項服務內容之所有權仍屬乙方或異業合作廠商及其所約定之人所有,甲方僅得依本服務同意書之約定使用,不得出租、出借、移轉或讓與給其他第三人使用。

三、為保障甲方權益,請使用合法、正當之方式進行相關服務,若甲方使用虛偽不正當之方式進行使用其他相關服務,乙方得應第二十二條 申訴權利條內容,通知甲方終止本服務之資格及使用各項服務之權利。

第六條 游戏软件使用许可与限制

一、於使用者同意接受本協議全部條款之前提下,乙方同意授予使用者非商業使用性質之可撤銷、可變更、非專屬、不可轉讓且不可再授權的權利,得以使用乙方遊戲軟體及遊戲服務。甲方得於授權範圍內,將乙方遊戲軟體安裝於個人使用之行動智慧裝置或電腦終端,並依乙方指定方式執行一份乙方遊戲軟體副本,同時享有乙方所提供之服務。

乙方基於本協議授予使用者之授權,係以個人使用為範疇。倘甲方有需要超出個人使用範圍,使用乙方遊戲軟體及遊戲服務,或將乙方遊戲軟體及遊戲服務用於任何商業用途,應與乙方聯繫並取得乙方之另行授權。任何未經乙方許可之安裝、使用、存取、展示、執行、商業使用等行為,均屬對乙方之侵權行為。

二、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否則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使用者不得從事下列行為(無論係營利或非營利目的):

1、複製、翻錄、反編譯(de-compile)、反組譯(disassemble)、傳播及陳列乙方遊戲軟體之程式、使用手冊及其他圖文音像資料的全部或部分內容;或對乙方遊戲軟體之任何功能或程式進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

2、公開展示,或以各種形式、於各種平台(包括但不限於網路直播平台、網站、應用程式等)播放乙方遊戲軟體 / 乙方遊戲服務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3、出租、販售乙方遊戲軟體,或利用乙方遊戲軟體從事任何營利行為。

4、修改或遮蓋乙方遊戲軟體程式、圖像、動畫、包裝及手冊等內容上的服務名稱、公司標誌、商標(或)著作權資訊、其他智慧財產權聲明等內容。

5、其他違反商標法、著作權法、電腦軟體保護條例及相關法令規範、國際條約之行為。

第七條 遊戲登錄

甲方申請使用本遊戲服務,應依申請流程,於遊戲網站登錄與身分證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或其他必要資訊。為確保甲方使用本遊戲服務之權益,甲方提供之資料應可驗證身分,若有不正確或已變更時,應立即通知乙方更新。

乙方若有為提供本遊戲服務與甲方聯絡之必要,甲方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或原提供之資料不符合真實且未更新,乙方得於甲方提供真實資料或更新資料前,暫停甲方遊戲進行,及遊戲歷程查詢之服務。但甲方能證明(身份證明、交易證明等資料)其為協議當事人者,不在此限。

第八條 所有權和智慧財產權

乙方的服務受乙方和甲方所在地區法律法規所規定之著作權、商標和其他法律的保護。乙方和相關授權方獨家擁有服務以及服務中和透過服務提供的任何及所有資料和內容的所有權、全部智慧財產權和其他全部利益,包括但不限於所有軟體、電腦程式碼、工具、修補程式、更新、圖像、文本、圖形、插圖、LOGO、照片、音訊、音效、錄音、影片、視覺效果、音樂、音樂作品、帳號、角色、角色名稱、角色簡介、物品、武器、地圖、位置、地點名稱、建築、景觀設計、故事、故事情節、主題、遊戲玩法、口號、對話、聊天記錄、遊戲錄製和廣播、比賽、戰鬥、遊戲物品、遊戲內

活動等,以及與之相關的所有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專利、著作權、商標、服務標章、商號、網域名稱權、著作人格權和商業秘密,以及前述所有權利的申請權。甲方不得刪除、更改或掩蓋乙方服務中包含或附帶的任何著作權、商標、服務標記或其他專有權利聲明。

第九條 協議解除權規定

甲方得於開始遊戲(创建角色)後七日內,以書面告知乙方解除本協議,甲方無需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

前項情形,甲方得就未使用之付費購買點數向乙方請求退費。

第十條 計費方式

本遊戲服務之收費計算方式為:

免費制

本遊戲服務內(例如:遊戲商城、線上商店等)有提供需甲方額外付費購買之點數、商品或其他服務(例如:虛擬貨幣或寶物、進階道具等),乙方應在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載明付款方式及商品資訊。

本遊戲服務於不同營運階段,將訂定不同收費方式及資費標準;乙方有權視實際需要,隨時調整資費政策。費率調整時,乙方應於預定調整生效日三十日前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若甲方於註冊帳號時已登錄通訊資料者,並依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甲方。

費率如有調整時,應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費率計收;若新費率高於舊費率時,甲方在新費率生效日前已於官網中登錄之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費用應依舊費率計收。

使用者於選擇前,有義務詳細閱讀相關內容;一旦使用者選擇下載付費遊戲軟體、購買相關虛擬道具使用權或接受相關服務,即表示使用者已充分瞭解並同意本公司訂定之收費方式及資費標準。

第十一條 遊戲虛擬道具使用規則

一、遊戲虛擬道具(或簡稱「虛擬道具」)包含但不限於遊戲角色、資源、道具(包含但不限於遊戲內的武器、坐騎、寵物、裝備等),其所有權歸屬乙方,甲方僅得於符合法令規定之情形下,依遊戲規則使用。

乙方有權依據遊戲營運需求、版本更新、平衡優化、經濟系統調控等事由,隨時調整遊戲整體經濟系統、所有虛擬道具之基礎屬性、數值參數、取得方式、稀有度、使用效果及有效期限等相關設定,並有權對單一或多類虛擬道具執行修改、替換、下架、刪除、功能調整或相對價值調整等處置。甲方確認並同意,因乙方執行前述調整、修改、刪除、價值變動等行為,致使虛擬道具之外觀、屬性、數值、實用性或相對價值產生變動者,乙方無須就該等變動,對甲方負擔任何形式之補償、賠償、退費或彌補責任,甲方不得以此為由,向乙方提出申訴、索償、仲裁或訴訟主張。

二、遊戲內各類虛擬道具,若未特別標示使用期限,甲方於取得使用權後,得持續使用至該乙方遊戲服務終止為止;若已特別標示使用期限,則使用期間以標示內容為準。超過使用期限者,乙方有權無須另行通知使用者,隨時收回該道具使用權(該使用期限不因任何事由中斷、中止)。倘使用者之帳號遭永久停權或永久禁止登入,則帳號內所有虛擬道具之使用期限視為自動到期。

三、遊戲內各類付費增值服務虛擬道具,甲方於道具商城購買時,應留意道具是否有特殊標示。若標示「禁止交易」或「已綁定」等字樣,一旦完成購買,不得透過任何形式轉移該道具,包含但不限於轉讓、贈與、交換等方式;若無特殊標示,購買後則可透過轉讓、贈與、交換等形式轉移該道具。可轉移之道具,將於道具介面標示其剩餘有效使用期限。

四、甲方僅得於遊戲內或乙方認可之交易平台進行虛擬道具交易;透過其他任何平台、媒介或場所進行之虛擬道具交易行為,均視為違反本條款約定,乙方有權針對該交易行為涉及之虛擬道具與遊戲帳號採取相應處置措施;情節重大者,乙方保留追究使用者法律責任之權利。

五、乙方不承認於非乙方提供或未經乙方認可之交易平台所產生的交易結果。玩家自該類非認可平台取得之遊戲虛擬道具,將被認定為來源違反遊戲規則,乙方有權針對該交易行為涉及之遊戲虛擬道具、遊戲角色及帳號採取相應處置措施,包含但不限於:收回遊戲虛擬道具、帳號數值倒扣、限制交易權限、暫時禁止登入、永久禁止登入、強制離線、帳號停權、刪除帳號檔案等處置;情節重大者,乙方保留追究使用者法律責任之權利。

第十二條 本遊戲服務應載明之資訊

乙方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及遊戲套件包裝上載明以下事項:

一、依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規定標示遊戲分級級別及禁止或適合使用之年齡層。

二、進行本遊戲服務之最低軟硬體需求。

三、有提供安全裝置者,其免費或付費資訊。

四、提供直接或間接、部分或全部付費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其活動內容、獎項、中獎機率百分比、保證獲取機制、稀有商品數量及中獎等資訊,並應記載「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等提示。

前項第四款所稱機率,指消費者付費後取得機會中獎商品或完成活動設定條件之機率。

第一項第四款所稱「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之電磁紀錄資料檔,乙方應維持其真實及完整性至活動結束後一百八十日,以作為消費爭議發生時,查驗機率使用。

第十三條 帳號與密碼之使用

甲方完成註冊程序後取得之帳號及密碼,僅供甲方使用。甲方如將該組帳號、密碼以出售、轉讓或出借等任何形式交予第三人使用,因此產生之糾紛,由甲方自行負責。甲方必須對登入憑證保密倘若因甲方的保管疏忽而致帳號、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時,乙方將不負責處理。

甲方可以依據乙方提供的方法和規範變更密碼。乙方人員 (含客服人員、遊戲管理員)不得主動詢問甲方之密碼。乙方應於協議終止後三十日內,保留甲方之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紀錄,三十日後乙方將進行刪除。

協議非因可歸責甲方之事由而終止者,甲方於前項期間內辦理續用後,有權繼續使用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紀錄。

第二項期間屆滿時,甲方仍未辦理續用,乙方得刪除該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所有資料,但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若您選擇透過「快速遊戲」「遊客模式」或其他類似便捷模式(以下簡稱「快速模式」),在未註冊使用者帳號的情況下快速登入遊戲,請於登入後儘速綁定使用者帳號;倘您未綁定帳號,一旦您解除安裝、重新安裝遊戲軟體,或因行動智慧裝置、電腦設備損壞,導致遊戲軟體無法正常啟動,您在快速模式下的所有遊戲資料、儲值紀錄,將無法查詢及復原。

第十四條 帳號密碼遭非法使用之通知與處理

當事人一方如發現帳號、密碼被非法使用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並由乙方進行查證,經乙方確認有前述情事後,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使用權,並更換帳號或密碼予甲方,立即限制第三人就本遊戲服務之使用權利,並將相關處理方式揭載於遊戲管理規則。

乙方應於暫時限制遊戲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官網公告、簡訊、電子郵件、推播或其他雙方約定之方式通知前項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時起七日內提出說明,乙方應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甲方,如不能回復時可採其他雙方同意之相當補償方式,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第三人之限制。但乙方有提供免費安全裝置(例如:防盜卡、電話鎖等)而甲方不使用或有其他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乙方不負回復或補償責任。

第一項之第三人不同意乙方前項之處理時,甲方得依報案程序,循司法途徑處理。

乙方依第一項規定限制甲方或第三人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乙方不得向甲方或第三人收取費用。

甲方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生乙方或第三人權利受損時,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遊戲歷程之保存與查詢

乙方應保存遊戲虛擬貨幣的充值記錄,保存期限爲自用戶充值之日起180日,以供甲方查詢。

甲方得以書面、網路,或親至乙方之服務中心申請調閱甲方之個人遊戲歷程,且須提出與身分證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查詢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六條 個人資料

關於個人資料之保護,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使用者得就其個人資料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之權利(請求查詢或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其行使及收費方式依法令及本公司相關規定。

第十七條 電磁紀錄

乙方遊戲之所有電磁紀錄均屬乙方所有,乙方並應維持甲方相關電磁紀錄之完整。

甲方對於前項電磁紀錄有使用支配之權利。但不包括本遊戲服務範圍外之移轉、收益行為。

第十八條 連線品質

乙方為維護本遊戲服務相關系統及軟硬體設備而預先規劃暫停本遊戲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時,應於七日前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但因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如因可歸責乙方事由,致甲方不能連線使用本遊戲服務時,乙方應立即更正或修復。對於甲方於無法使用期間遭扣除遊戲費用或遊戲內商品,乙方應返還遊戲費用或商品,無法返還時則應提供其他合理之補償。

第十九條 企業經營者及消費者責任

乙方應依本協議之規定負有於提供本服務時,維護其自身電腦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電腦系統或電磁紀錄受到破壞,或電腦系統運作異常時,乙方應於採取合理之措施後儘速予以回復。

乙方違反前二項規定或因遊戲程式漏洞致生甲方損害時,應依甲方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能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乙方電腦系統發生第二項所稱情況時,於完成修復並正常運作之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甲方因共用帳號、委託他人付費購買點數衍生與第三人間之糾紛,乙方得不予協助處理。

甲方若於非官方所提供之平台進行交易,包括販售或購買遊戲幣及虛擬道具等,因而產生消費糾紛,乙方不介入處理且不負任何責任,請甲方與交易對象自行解決糾紛。若因此導致登入遊戲之第三方平台帳號出現問題進而影響自身遊戲權益,還請自行與第三方平台處理。 

第二十條 遊戲管理規章

為規範遊戲進行之方式,乙方應訂立合理公平之遊戲管理規則,甲方應遵守乙方公告之遊戲管理規則。

甲方聲明並保證,甲方在訪問、使用乙方服務時遵守所在國家或地區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則,遵守本使用者協議,以及遵守乙方不時在網站、應用程式和遊戲中發佈及修改後的行為規範。甲方應當對自己的行為和言論負責,乙方鼓勵甲方以健康文明的方式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務,並嚴格禁止甲方做出任何不當或令人反感的行為。

甲方不得在服務過程中直接或間接參與:

(1)任何違反甲方所在國家或地區的相關法律、法規或規則的行為或活動。

(2)對乙方或他人進行粗俗表達、辱駡行為、騷擾、跟蹤、威脅、惡搞等不友好行為。

(3)使用任何非官方合作的付款方式。

(4)以任何方式冒充乙方、乙方員工以及任何其他個人、企業或實體的行為。

(5)使用、傳播或協助傳播作弊程式或其他惡意遊戲程式等未經授權的第三方程式。

(6)以任何形式規避、繞開、刪除、停用乙方實施的技術措施。

(7)傳播或協助傳播任何外掛程式、木馬程式、任何類型病毒的行為。

(8)傳播違反部分公眾的風俗、宗教信仰、習慣或社會道德的資訊或材料。

(9)任何侵犯或協助侵犯他人(包括乙方)智慧財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刪除、更改或隱藏服務中包含的乙方的任何版權、商標、專利或其他專有權聲明,傳輸侵犯他人專利、商標、商業秘密、版權、個人權利或其他權利的內容。

(10)披露、提供、傳播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乙方或他人的任何非公開資訊、虛假資訊。

(11)發送垃圾郵件、重複投訴等擾亂正常秩序的行為。

(12)誘導或鼓勵他人違反本協議的行為。

(13)任何其他乙方判斷可能損害乙方聲譽和權益的不當行為或語言。

遊戲管理規則之變更應依第二十一條之程序為之。遊戲管理規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規定無效:

一、牴觸本協議之規定。

二、剝奪或限制甲方之協議上權利。但乙方依第二十條之規定處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一條 違反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理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有事實足證甲方於本遊戲服務中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乙方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並依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甲方。

甲方第一次違反遊戲管理規則,乙方應通知甲方於一定期間內改善。經乙方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乙方得依遊戲管理規則,按其情節輕重限制甲方之遊戲使用權利。如甲方因同一事由再次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乙方得立即依遊戲管理規則限制甲方進行遊戲之權利。


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限制甲方進行遊戲之權利:

一、懲罰的類型與定義

若甲方違反本協議之規定,除依本協議其他條款處以相應懲處外,乙方另有權視違規情節,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懲罰措施:

1、 警告:僅針對違反遊戲規則之甲方給予導正向導,係乙方維護遊戲正常運營之管理方式。

2、 禁言:關閉違規甲方之部分或全部聊天頻道,強制暫停該帳號的線上對話功能,導致甲方無法與其他玩家互動,直至處罰期滿或撤銷。

3、 暫時凍結玩法:限制違規甲方遊戲角色的部分操作權限,直至處罰期滿或撤銷。

4、 永久凍結玩法:限制違規甲方遊戲角色的部分操作權限,且該限制永久不予解除。

5、 暫時禁止登入:違規甲方之帳號於指定期間內,暫停登入乙方提供之特定一款或多款遊戲的權利,直至處罰期滿或撤銷。

6、 永久禁止登入:違規甲方之帳號永久喪失登入乙方遊戲服務的權利。

7、 強制離線:強制中斷違規甲方當前的遊戲進程,強制結束遊戲程式運行。

8、 帳號停權:暫時或永久停止違規甲方使用帳號登入乙方遊戲服務的權利。

9、 刪除角色檔案:刪除違規甲方在遊戲內的角色資料,該角色將不再存在於遊戲世界中。

10、 負擔法律責任:若甲方之行為對他人或乙方造成損害,或違反現行法令規定,甲方須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責任。

11、 解散組織:解散違規甲方所創立或參與之組織,包含但不限於幫派、工會、勢力等團體。

12、強制修改暱稱:針對甲方自主設定的各類名稱強制變更,包含但不限於角色暱稱、幫派名稱、攤位名稱、商店名稱、寵物名稱、召喚獸暱稱、個人空間名稱等。

13、 暫時限制遊戲行為:於指定期間內,限制違規甲方使用部分遊戲服務的權利。 14、 撤銷交易:撤銷違規交易行為,並將交易雙方已交付的遊戲虛擬道具還原至初始狀態。

15、 扣除違規交易所得:沒收違規交易中,違規一方或雙方所獲取的遊戲虛擬道具。 16、 限制交易功能:暫時凍結違規交易中違規一方或雙方所獲取的遊戲虛擬道具,並持續監控其在指定期間內的遊戲行為。若監控期內未再發生違規情事,凍結道具將於期滿後自動解凍;若監控期內再次違規,經乙方認定違規事實成立後,將直接扣除該凍結道具。

17、 凍結遊戲虛擬道具:限制違規甲方遊戲角色名下虛擬道具的相關功能,包含但不限於使用、交易、贈與等操作。

18、 收回遊戲虛擬道具:收回甲方透過欺詐或其他違規行為所獲取的虛擬道具,包含但不限於遊戲內持有道具及交易系統中託管的道具。

19、 扣除虛擬道具交易款項:扣除違規甲方透過交易系統販售虛擬道具所獲得的交易款項。

20、 其他懲處措施:包含但不限於沒收不當利益(如甲方透過非法途徑獲取的遊戲虛擬道具)、數值倒扣(包含但不限於經驗值等)、刪除論壇發文、屏蔽論壇帳號、暫時中斷服務等。


二、游戲内反騷擾處理規則

乙方倡導玩家對自身言行負責,秉持文明遊戲、健康遊戲之原則;若甲方出現本條約定之各項情形,乙方將依據本條規定予以處罰。

1、 冒充系統:於遊戲內透過任何方式或行為冒充系統,向其他玩家散佈、傳播虛假資訊者,乙方將視情節輕重,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處罰:警告、禁言、暫時凍結玩法、永久凍結玩法、暫時禁止登入、永久禁止登入。

2、宣傳非法網站:為維護遊戲世界之淨化與和諧,凡是宣傳非法網站之行為,乙方將視情節輕重,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處罰:警告、禁言、暫時凍結玩法、永久凍結玩法、暫時禁止登入、永久禁止登入。

3、 言行不雅:於遊戲內透過任何方式或行為散佈、傳播不雅資訊者,乙方將視情節輕重,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處罰:警告、禁言、暫時凍結玩法、永久凍結玩法、強制離線、暫時禁止登入。

4、 垃圾廣告資訊:大量傳播重複、類似或無實質意義之內容,以及任何與遊戲無關之資訊(包含但不限於刷屏等行為);或發布、傳播貶損、詆毀、惡意攻擊本遊戲或乙方之資訊、不實資訊者,乙方將視情節輕重,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處罰:警告、禁言、暫時凍結玩法、永久凍結玩法、強制離線、暫時禁止登入、永久禁止登入。

5、地區分裂:於遊戲內透過任何方式或途徑引發地區紛爭之行為,乙方將視情節輕重,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處罰:警告、禁言、暫時凍結玩法、永久凍結玩法、強制離線、暫時禁止登入、永久禁止登入。

6、 違禁藥品相關行為:於遊戲內涉及違禁藥品之行為,乙方將視情節輕重,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處罰:警告、禁言、暫時凍結玩法、永久凍結玩法、強制離線、暫時禁止登入、永久禁止登入。

7、 洩露現實資訊及人身恐嚇:涉及任何與遊戲世界無直接關聯之暴力行為,或洩露其他玩家、乙方員工之遊戲內及現實生活資訊者,乙方將視情節輕重,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處罰:禁言、強制離線、暫時凍結玩法、永久凍結玩法、暫時禁止登入、永久禁止登入、追究法律責任。

8、宣傳、使用及開發木馬、外掛、電腦病毒等第三方應用程式之違規行為:於遊戲內以任何方式或行為,散佈、傳播、使用木馬、外掛、電腦病毒、遊戲輔助程式、多開工具(同時登入多個帳號)、第三方鍵盤巨集工具、第三方代練服務(轉移帳號控制權限)及其他第三方作弊、違規工具、程式與相關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前述類型)者,乙方將視情節輕重,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處置:禁言、暫時凍結遊戲功能、永久凍結遊戲功能、暫時禁止登入、永久禁止登入、強制離線、帳號停權、刪除角色檔案、扣除交易款項。

乙方對各類外掛、第三方違規工具及作弊行為,始終採取零容忍、嚴厲打擊之立場,將定期或不定期針對外掛及違規使用行為展開核查與偵測。一經查證屬實,乙方將透過遊戲內公告、官方網站、官方社交平台等渠道,公開公示處置結果。若甲方使用前述第三方工具、程式,損害乙方之遊戲營運、伺服器安全及其他使用者合法權益,或違反相關法例規章,乙方除執行上述遊戲內處置措施外,有權依法追究甲方之民事賠償責任;若甲方之行為涉嫌刑事犯罪,乙方將立即固定相關證據,並向執法機關報案,依法追究甲方之刑事責任。"

9、 宣傳代練:於遊戲內透過任何方式或行為散佈、傳播代練資訊者,乙方將視情節輕重,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處罰:禁言、暫時凍結玩法、永久凍結玩法、暫時禁止登入、永久禁止登入、強制離線、帳號停權、刪除角色檔案。

10、宣傳或進行線下交易:甲方僅得於遊戲內或乙方認可之交易平台(若有提供)進行遊戲虛擬道具交易。對於甲方在乙方未事先認可之儲值平台或其他交易平台,從事儲值或其他交易之行為(包含但不限於透過第三方儲值、上架、販售或購買遊戲虛擬道具),乙方將嚴厲查處並予以處罰。經查證屬實者,乙方有權視具體情節,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處理措施:警告、數值倒扣、凍結或收回遊戲虛擬道具、暫時凍結玩法、永久凍結玩法、強制離線、帳號停權、刪除角色檔案,並得採取其他技術措施防止甲方從事該等行為;情節重大者,乙方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責任之權利。

11、 宣傳或發布違法資訊、嚴重違反社會公德:於遊戲內涉及違反國家法令、背離社會道德文明準則之言語或行為,包含但不限於宣傳、參與賭博,以及宣傳邪教等行為,乙方將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處罰:警告、禁言、強制離線、暫時凍結玩法、永久凍結玩法、暫時禁止登入、永久禁止登入、刪除角色檔案、追究法律責任。

12、 其他騷擾行為:除本條上述情形外,若甲方出現其他違反法令規範、社會公序良俗或遊戲規則之騷擾行為,乙方將視情節輕重,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處罰:警告、禁言、暫時凍結玩法、永久凍結玩法、暫時禁止登入、永久禁止登入、強制離線、帳號停權、刪除角色檔案、追究法律責任。


三、盜號及盜號相關行為處理規則

為保障甲方能愉悅體驗遊戲,維護甲方之正當權益不受侵害,乙方將嚴厲查處盜號及盜號相關行為(包含但不限於盜取甲方帳號、遊戲資料、個人資訊,協助盜號者操作及轉移遊戲虛擬道具等行為)。經查證屬實,或應主管機關要求,乙方有權視實際情況立即採取暫時限制遊戲行為、收回遊戲虛擬道具、暫時禁止登入、永久禁止登入、帳號停權、刪除角色檔案等處罰措施;情節重大者,乙方保留追究涉案甲方法律責任之權利。

縱使甲方未主動參與盜號行為,但若甲方所獲取之遊戲虛擬道具,係他人透過盜號方式取得後轉移或分配予甲方,為維護被盜甲方之權益及遊戲內公平公正的遊戲秩序,乙方有權採取收回甲方所取得的該項遊戲虛擬道具、數值倒扣等處置措施。

於查證甲方帳號被盜事件的過程中,為能快速調查並解決問題,乙方可能會請相關甲方配合調查,配合方式包含但不限於暫停登入調查、線上溝通、線下說明等。


四、遊戲內詐欺行為處理規則

誠實信用為遊戲體驗之基本原則。遊戲內詐欺行為,係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透過虛假承諾、捏造事實、隱瞞真相、故意誤導、冒充他人、刻意混淆等方式,騙取他人遊戲虛擬道具或其他財物之行為。遊戲內詐欺行為包含但不限於相似暱稱詐欺、冒充好友、冒充官方等形式。

若甲方於遊戲內實施詐欺行為,乙方將視詐欺情節輕重,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處置措施:凍結遊戲虛擬道具、收回遊戲虛擬道具、數值倒扣(包含但不限於經驗值)、暫時凍結玩法、永久凍結玩法、強制離線、暫時禁止登入、永久禁止登入。

縱使甲方未主動參與詐欺行為,但若甲方所獲取之遊戲虛擬道具,係他人透過詐欺方式取得後轉移或分配予甲方,為維護受害甲方之權益及遊戲內公平公正的秩序,乙方有權收回甲方所取得的該項遊戲虛擬道具。


五、與儲值相關的不誠信行為處理規則

誠實信用亦為甲方於儲值相關行為中應遵守的基本原則。甲方成功為乙方遊戲服務儲值,獲得虛擬道具使用權或增值服務(以下統稱「儲值收益」)後,若對乙方遊戲服務有任何誤解、不滿、建議或其他訴求,可隨時透過客服專區聯繫乙方反映。

若甲方未選擇前述方式,而逕行辦理退款操作,應立即透過客服專區通知乙方扣除相應儲值收益;若甲方辦理退款操作後仍繼續佔有儲值收益,即屬不誠信行為,乙方將予以嚴厲查處,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處置措施:警告、數值倒扣、凍結或收回遊戲虛擬道具、暫時凍結玩法、永久凍結玩法、強制離線、帳號停權、刪除角色檔案,並得採取其他技術措施防止甲方從事該等行為;情節重大者,乙方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責任(包含但不限於民事責任、刑事責任)之權利。


六、數據異常處理規則

若乙方發現甲方數據異常,或甲方存在違法及其他不正當行為,「其他不正當行為」包含但不限於下列情形:

利用程式漏洞或非正常遊戲方式提升遊戲角色數據、遊戲內角色排名之行為;

非基於正常遊戲娛樂互動需求而進行交易之行為;

以轉移遊戲虛擬道具或提升特定遊戲角色實力為目的之非正常交易行為,包含但不限於購買非自身遊戲角色所需之遊戲虛擬道具、以不合理價格交易遊戲虛擬道具、透過自身控制之多個遊戲帳號互相交易遊戲虛擬道具等。

乙方有權對上述情形展開調查,並採取一項或多項相應處置措施,包含但不限於: 1、刪除遊戲虛擬道具

2、沒收不當利益

3、數據回滾或歸零

4、禁言

5、暫時禁止登入

6、永久禁止登入

7、暫時隔離

8、永久隔離

9、強制離線

10、撤銷交易

11、扣除違規交易所得

12、限制交易功能

13、帳號停權

14、扣除交易功能相關款項

甲方不得基於乙方採取的上述任何措施,要求乙方承擔任何責任。


七、牟取不當利益行為處理規則

甲方理解並同意,乙方提供遊戲服務之目的,係為讓甲方體驗豐富多元的遊戲內容,而非供甲方利用遊戲服務賺取現實貨幣或牟取經濟利益。若甲方不以體驗遊戲內容為目的,於遊戲內主要從事交易牟利之行為,將破壞遊戲經濟系統的公平性與平衡性,進而對其他甲方的遊戲體驗及遊戲本身造成不良影響。

因此,甲方承諾不以營利為目的從事遊戲行為或交易虛擬道具;任何以營利為目的之行為,均視為牟取不當利益,包含但不限於以下情形:

註冊多個遊戲帳號及 / 或遊戲角色 ID,以營利為目的進行遊戲操作;

專注於遊戲內單一或系列產出玩法,將獲得的虛擬道具出售牟利;

利用不同伺服器間虛擬道具的價值差異,跨伺服器買賣虛擬道具獲利;

充當遊戲帳號、虛擬道具交易中介,收取費用牟利;

在非乙方提供或認可的交易平台上,交易遊戲帳號或虛擬道具獲利;

將遊戲內獲得的虛擬道具用於出售牟利,而忽視自身角色實力提升,導致角色技能、鍛鍊、裝備、召喚獸等水平與角色等級差距過大;

利用遊戲行為或遊戲內容,組織或參與賭博、實施或參與盜取他人財物或虛擬道具等涉嫌違法犯罪之行為;

透過遊戲內、遊戲外等任何渠道,宣傳牟取不當利益的行為;

其他非基於正常遊戲娛樂互動需求,於遊戲內牟利之行為。

乙方有權對牟取不當利益的甲方,同時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處置措施:對所有涉事帳號(包含但不限於用於獲取、轉移、出售遊戲虛擬道具的帳號)實施數值倒扣、收回遊戲虛擬道具、扣除交易款項、暫時凍結玩法、永久凍結玩法、強制離線、暫時隔離、永久隔離、帳號停權、撤銷交易、扣除違規交易所得、限制交易功能、刪除角色檔案,並得採取其他技術措施防止甲方從事該等行為;情節重大者,乙方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責任之權利。


八、角色保護規則

若甲方申報角色被盜、遭遇駭客攻擊或發生其他異常狀況,或乙方發現甲方角色存在被盜、共用、遭濫用等跡象或其他異常情形,為避免甲方遊戲角色、遊戲虛擬道具等遭受不法侵害,乙方將對該角色展開調查,並視情節輕重,於調查期間對角色採取保護性措施(包含但不限於暫時凍結角色)。請甲方配合乙方指引,提交相關資料協助調查,以便儘速解除角色的保護性措施。


九、遊戲畫面使用規則

未經乙方事先書面許可,甲方不得透過第三方軟體、網站、平台,公開展示、複製、傳播、播放本遊戲服務的全部或部分遊戲畫面。若甲方違反本條規定,乙方有權視違約情節,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處置措施:暫時禁止登入、強制離線、帳號停權,且乙方保留進一步追究甲方法律責任之權利。

第二十二條 損害賠償

若甲方於遊戲內的違規行為,對乙方或第三人造成損害,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針對該等損害,乙方有權採取一切合理措施,包含但不限於收回遊戲虛擬道具等;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損失金額,並要求甲方負擔乙方因追索產生的合理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公證費、保全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

第二十三條 申訴權利

甲方不滿意乙方提供之連線品質、遊戲管理、費用計費、其他相關之服務品質,或對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置不服時,得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七日內至乙方之服務中心或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提出申訴,乙方應於接獲申訴後,於十五日內回覆處理之結果。

乙方應於官網或遊戲管理規則中明定服務專線、電子郵件等相關聯絡資訊與二十四小時申訴管道。

甲方反映第三人利用外掛程式或其他影響遊戲公平性之申訴,依第一項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 協議之變更

乙方修改本協議時,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之,並依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甲方。

乙方未依前項進行公告及通知者,其協議之變更無效。

甲方於第一項通知到達後十五日內:

一、甲方未為反對之表示者,乙方依協議變更後之內容繼續提供本遊戲服務。

二、甲方為反對之表示者,依甲方終止協議方式處理。

第二十五條 協議之終止及退費

甲方得隨時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

乙方得與甲方約定,倘使用者連續 365 天未登入遊戲,則自第 365 天當日 24 時起,乙方透過電子郵件、遊戲內信或簡訊等合理方式通知使用者後,若甲方未於合理期限內登入遊戲,乙方對該使用者帳號,以及該帳號在遊戲資料庫中的任何紀錄(包含但不限於角色、等級、虛擬道具、增值服務代幣等資料資訊),不負保管義務;且乙方無須對甲方的帳戶資料承擔任何責任,所有資料遺失、損毀等相關責任,悉由甲方自行承擔。

甲方有下列重大情事之一者,乙方依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甲方後,得立即終止本協議:

一、甲方若發布違法資訊、嚴重違背社會公序良俗,或有其他違反法令禁止性規定之行為,乙方應立即終止對該甲方提供服務。

二、甲方若提供虛假註冊身分資訊,或實施違反本協議之行為,乙方有權中止對該甲方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務;乙方採取中止措施時,應通知甲方並告知中止期間,且中止期間需屬合理範圍;中止期間屆滿後,乙方應儘速恢復對該甲方提供服務。甲方帳號內之虛擬道具使用期限,不因服務中止而延長。

三、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乙方電腦系統之惡意攻擊或破壞。

四、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遊戲常態設定或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

五、以冒名、詐騙或其他虛偽不正等方式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內商品。

六、因同一事由違反遊戲管理規則達一定次數(不得少於三次)以上,經依第十九條第二項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

七、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

乙方根據其系統數據作出的判定,屬最終決定,甲方確認並同意有關數據具證明效力。除甲方能就前述事實提供充分及有效反證外,乙方毋須承擔舉證責任。

協議終止時,乙方於扣除必要成本後,應於三十日內以現金、信用卡、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甲方未使用之付費購買之點數或遊戲費用,或依雙方同意之方式處理前述點數或費用。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有權終止或中斷遊戲伺服器所提供之全部或部分服務,終止服務前,乙方將提前 60 天進行公告。對因此而產生的不便或損害,乙方對甲方或第三人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① 定期檢查或施工、更新軟硬體等,乙方有權暫停服務,但乙方會儘速完成維護、更新工作;

② 遊戲伺服器遭受損害,無法正常運作;

③ 突發性的軟硬體設備與電子通信設備故障;

④ 網路提供商線路或其他故障;

⑤ 在緊急情況之下依照法令的規定,或為維護甲方及第三者之人身安全;

⑥ 第三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的情形。

無論基於任何原因終止乙方遊戲服務,甲方應自行採取相關措施處理遊戲虛擬道具事宜,包含但不限於註銷或停止使用遊戲帳號、遊戲虛擬道具等相關操作。甲方不得因本遊戲服務全面終止,要求乙方承擔除甲方已購買但尚未使用之遊戲虛擬貨幣外的任何形式賠償或補償責任,包含但不限於因無法繼續使用遊戲帳號、遊戲虛擬道具等事由所提出的賠償要求。

第二十六條 停止營運

因乙方停止本遊戲服務之營運而終止協議者,應於停止終止前三十日公告於官網首頁、遊戲登錄頁面或購買頁面,並依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甲方。

乙方未依前項期間公告並通知,除應退還甲方未使用之付費購買點數或遊戲費用且不得扣除必要成本外,並應提供其他合理之補償。

第二十七條 戰鬥系統特別說明

特定乙方遊戲服務中可能含有戰鬥系統,在戰鬥系統裡,甲方與甲方之間可以自由對戰。就該類含有戰鬥系統的乙方遊戲服務,甲方一旦點擊「接受」(或其他具有同樣含義的詞,如「同意」等)並安裝相應的乙方遊戲軟體,或者註冊、開始使用及/或繼續使用相應的乙方遊戲軟體或乙方遊戲服務,將視為甲方同意遊戲戰鬥系統中的所有自由對戰行為,並同意遵守自由對戰的遊戲規則。

第二十八條 單機遊戲特別說明

主體為單機遊戲的乙方遊戲服務中,儲值系統僅在接入網際網路或行動通訊網(短代付費等)後方可使用,如甲方使用儲值系統進行儲值,將通過網際網路或行動通訊網(短代付費等)確認儲值資訊。主體為單機遊戲的乙方遊戲服務中,全部遊戲資料將儲存在甲方的行動智慧裝置上,一旦甲方解除安裝、重新安裝乙方遊戲軟體,或甲方的行動智慧裝置損壞導致乙方遊戲軟體無法正常啟動的,甲方的全部遊戲資料將無法復原。如甲方需將遊戲資料儲存在遊戲伺服器中的,需聯網進行資料儲存操作。

第二十九條 送達

有關本協議所有事項之通知,甲方同意乙方依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為送達。

前項登錄通訊資料若有變更,甲方應即通知乙方。乙方應依變更後之通訊資料為送達。

乙方依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所為之通知發出後,以書面通知到達甲方,或電子郵件進入甲方之電子郵件伺服器中,推定為已送達。

因甲方之故意或過失致乙方無法為送達者,乙方對甲方因無法送達所致之損害不負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準據法

本協議之網路連線遊戲,遊戲管理規範、規則及其解釋及適用,以及雙方因本協議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同意以發行地區當地法律為準據法。

第三十一條 管轄法院

為避免爭議,甲方同意本協議所涉各項數據及技術相關問題,均以乙方伺服器所儲存的數據作為判斷標準。乙方保證該等數據的真實性。

本條款以及因本條款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訴訟應受香港或所屬地區法律管轄。

前項約定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之適用。

第三十二條 聯絡我方

如果您對我方、本隱私權政策或我方處理您個人資料的方式有任何要求、疑慮或疑問,或者您想提出任何投訴或欲行使您的資料主體權利,請儘快傳送電子郵件至我方的資料保護辦公室(service@kritika.hk),或透過以下地址聯絡我方:

亦可透過以下地址聯絡我方:

公司名称: HONG KONG PHOENIXGAME NETWORK TECHNOLOGY co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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